初三作文

时间:2025-09-27 22:29:00
【精华】初三作文集锦七篇

【精华】初三作文集锦七篇

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,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,聚集在一块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三作文7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
初三作文 篇1

如果生活是一道菜,那苦中带甜就是它的味道。——题记

小时候的我,是一个“彻头彻尾的小病号”。

妈妈说当时的我往往是感冒刚好,不到一个月就又开始发烧;说话的时候要么带着鼻音,要么说两句就开始猛咳。

而我这个悲惨的“病号”,就只能整天浸在各色各样的药罐子里。

辛亏小时候的我比较坚强,药碗一端过来,甜甜的那种就当成糖水喝了,若是遇到稍苦的,一狠心一咬牙一闭眼,捏着鼻子也就吞到肚子里去了。就为了这点“小坚强”,我还挺得意,喝完后总要向妈妈夸耀一番。

可我万万没想到,世界上还有像“中药”这么变态苦的药。于是,狠心、咬牙、闭眼、捏鼻子通通不管用了,在中药的面前败下阵来。

这真的不能怪我意志不坚,因为中药的苦,经久不息,让整个口腔都浸没在那无尽的苦涩中,而且那种苦似乎会渗透,刚刚触及舌尖,便迅速的蔓延到整个舌面,再从舌面蔓延到舌根、咽喉!所以我往往刚喝了一口,就连忙吐回到杯子里,随后赶紧跑到水龙头下冲洗舌头;就算含着泪咽完了中药,也会瘫倒在床上,凄惨的嚎啕,“哀转久绝”。

一次回家看姥姥、姥爷时,药不能停,而我仗着姥姥他们护着我,死活不肯喝。妈妈威逼利诱了半天,最后也只好无奈离开。姥姥进来了,一手背在身后,另一手端着药:“乖孩子,你先喝了它吧,是为了给你治病呢。听姥姥的,一会儿给你个好东西,保证你一会儿就不苦了。”我对姥姥是绝对的信任,在折腾了半小时之后终于搞定了那杯药。姥姥那只藏在背后的手终于伸了出来:一把水果糖!

“挑两块喜欢的含嘴里,过会儿就不苦了,以后吃药前拿块儿糖,喝的时候想想糖,也就不觉得很苦了呢。以后苦完了之后,别忘了给自己一颗糖甜一甜。”听姥姥的话,我之后每次喝药都有糖在手,喝之前就有了底气和盼头:我还有糖呢。就这样,再苦的药,我都变得可以从容面对。就这样,我挺过了那段“药罐子里的时光”。

而现在的我,一年都病不了一回,更别说和中药打交道了,但我总会想到曾经的中药和糖,尤其是在遇见困难或打击的时候,我会告诉自己:我还有糖呢。再说,苦也就苦一会儿,苦完之后就可以享受甜了,总会有甜的。

苦完之后,别忘了给自己一颗糖啊;苦中带的甜,就是生活最本真的味道。

初三作文 篇2

暑假里我和爸爸一起去神龙架玩。来到神龙架玩得开心极了,到哪里都有漂亮的风景、美丽的花儿,那清新的空气,那些让我乐不思蜀。可就在这时,不幸降临了。

我们又玩了一天,找了一个合适的餐馆坐下来。我明明记得早餐和午餐吃的不多,可肚子胀胀的,很不舒服。菜上齐了,我做出“大吃”一顿的样子,不想让爸爸知道我的肚子胀,吃不下,害怕爸爸不高兴。夹了一口菜,放入嘴中,本以为一下子就吃下去了,但发现难以下咽。喝了一小口水,嚼着,嚼着,动作十分慢。每吃一口菜就像是在吃毒药,皱着眉头,半天才咽下去。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爸爸的眼睛。爸爸和颜悦色的问我:“怎么了,不好吃?”我实在编不出其它理由,支支吾吾地说:"我......我不想吃......肚子....好胀。"周围的朋友说:“小孩子嘛,不要紧的,很正常。”爸爸的脸色刷一下变了,以去买饮料为借口,把我拽了出来,那力气极大。我知道,爸爸开始发怒了。

爸爸把我带到一片空地,指着我的鼻子开始训斥我:“不想好好吃就是不好好吃,还说肚子胀,撒谎都不带脸红的吗?”我低着头,手放在背后紧紧拉住,训着训着,爸爸伸手就扇了我两巴掌。我像被打的小狗“呜呜”地抽泣着,低吟着。我不敢挣扎更不敢顶嘴,生怕在被多打一下。我不哭不闹,因为在外头被爸爸妈妈打早就不是第一次。老板劝爸爸别打我了,我翻翻白眼,冷笑一声:不该你管的事就别管!

爸爸的朋友大概发现不对劲,都过来了。这时爸爸一甩手进屋吃饭了。大家都来安慰我,几个姐姐带我去散心。

此时我心中的委屈和苦楚,爸爸你怎么会知道啊!

初三作文 篇3

坚持的力量在于即便身处逆境,亦能帮助你树起前进的船帆,坚持的魅力在于即便遇到险境,亦能召唤你鼓起生活的勇气;坚持的伟大在于即使遭遇不幸,亦能促使你保持高尚的心灵。人生贵在坚持。

坚持是飘越苦海的舟楫,把布扎克有一句名言:“不幸是天才的进身之阶,信徒的洗礼之水,能人的无价之宝,弱者的无底深渊。”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打击,在不幸的重压下,天才、信徒和能人在坚持,从而获得胜利,获得幸福,你也许听到过帕尔曼纳优美的演奏而为之赞叹不已,他没有像许多不幸的人一样,在残疾福利院里度过一生,而是走上了扑满鲜花的舞台,称为举世闻名的小提琴王子,这靠的'是什么?靠的是他对理想的坚持,坚持带他飘越了苦海,驶向了幸福的彼岸。

坚持是攀登智慧高峰的手杖。很多人都有美好的理想和为之奋斗的热忱,但他们缺乏毅力,无法坚持最终与理想失之交臂,而那些坚持的人最终攀上了智慧的高峰,朱谦之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哲学家,他一生始终以求识,读书和著书为快事,他从入学起,每日清晨5时,必起床,并持之以恒每天都有自己的读书写作计划,不完成任务,绝不睡觉,朱谦之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,每日必到图书馆,当时北大图书馆馆长,李大钊曾对人说:“北大图书馆的书,被朱谦之看过三分之二了,在过一个月,将被他看完了,他若再来借书,有什么办法可以应付呢?”这成了一时的佳话,正是由于坚持,朱谦之成功的攀登上了智慧的高峰。

也许你迈步挺进在人生的路上,陷入了一片荆棘地,你的天空顿时阴霾四布,请继续坚持,因为走出荆棘,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,也许你扬帆远航于人生的海洋上,遇到了一场暴风雨,你的小舟沉浮不定,请继续坚持,因为风雨过后,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。也许你艰辛攀登在人生的山峰上,忽然一切天昏地暗,你双眼迷茫一片,请继续坚持,因为登上山顶,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,人生贵在坚持。

荀子曾说过:“锲而舍之,朽木不折;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只有坚持才会成功,人生才会完美。坚持是飘越苦海的舟楫;坚持是攀登智慧高峰的手杖,朋友,不管遇到什么,请继续坚持,人生贵在坚持。

初三作文 篇4

其实对于山楂树没有过多的认知,顶多知道那可以食用的山楂罢了。

其实很多人都知道,,《山楂树之恋》整部作品没有缠绵的情愫,没有曲折跌宕的波折,但就是这种平淡,简单深深地吸引着我们。静秋到老三死都没叫过一声建新,到最后,当老三最后闭眼前的那几分钟,在护士的催促下,静秋也没有称呼老三,而是一直在说:“我是静秋,我是静秋,我是静秋……”其实也许正是这份清涩,在那个年代尤为重要把?

在我脑海中的山楂树也许没有那么伟大,不会是那战士的鲜血染红的山楂树,那些生离死别到最后老三也被埋在山楂树之下,而如今那颗山楂树早已经被时光洗涮掉了,在三峡底下也许有一棵山楂树正在悄然开放。如今,没有人能够有幸见到它一眼。

原先在我还没有看电影版本的时候,让我着迷的是那两封老三写给静秋的信,而在电影版本中没有一点信的影子,着实让人抱憾万千。那被静秋缝在衣服中的信,那些无人知晓的秘密都在最后消散,锦秋悄悄的将写信人与收信人在厕所撕掉之后,偷偷的在家将信贴在自己的胸口。

明年我们来看山楂树。

如今的我到底应该如何给予你幸福呢,你应该做人妻,做人母,但是那个人却不是我,我不需要你来陪我,你要好好的幸福。

你活着,我就活着。

如果你死了,我就真的死了。

我知道我实现不了诺言,所以请原谅我的欺瞒。看着静秋在河的另一边,一条河的距离,此后的阴阳两隔,我知道过了奈何之后便会忘却你,所以,请让我多看你两眼,让我感觉你在我的怀中,将手抬起,双手围成一个圈,看着河对面的她也做着如此的动作,将手轻轻的并且用力的向自己的方向弩了弩,感受她环着我的腰间,头枕在我的肩上,她的呼吸声传入我的耳膜,足矣。

想起了在那个很久以前的年代,那个原本不属于你我的故事,那些感人的话语,没有繁复的感情线索,没有交错的爱情,苍凉的结局,那个永远停止于那个世界的故事。不知道如今的我们是否还会找到这样的一份感动。

无论是相遇还是什么的也许都只是一个偶然,但最后我只想对你说三个字“我爱你”我永远记得我们相遇的地点,那里的景物依旧,守护着我们永恒的爱。

即使那风景缭绕,让我的发丝随着愁绪飘散。

悲惨的结局往往能够赚取廉价的眼泪,“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,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,但是我可以等你一辈子”一辈子是什么,到底算是个什么,同学问我的时候,我大义凛然的说了句,算个P。没有时间的诺言,往往是最折磨人的。就好似我从来没有对人做过任何过于时间太长的保证,源于我的不屑与不敢,我只是一个过于胆小的人,没有什么太过于绕人的迂回,只有清浅的爱情。

也许这才是最磨人,最能使人感动的把。细微的爱恋,温吞的情感,是我们放不下心中的涟漪。

我爱你,没有理由。想让你幸福,没有我,你也好好的过。我不用你追随我走,只是希望你一个人好好的过,我会看着你,一路远走。

初三作文 篇5

初三半命题作文“走进___”:走近同里

那是一个阴雨中透出淡淡夏日激情的一天,怀着憧憬的心,我来到江南古镇——同里。

悠悠的小河上几只小船静静地漂,似乎不愿打破这份美丽,但却禁不住彼此的友情,在风的促使下,渐渐靠拢,小雨点顽皮地要给古镇蒙上神秘面纱,纷纷落在河中,那一圈圈涟漪渺茫得像梦,像梦一般,美好而又遥不可及,雨滴声与风声交织在一起,成为一曲同里独有的音符。在那素雅而不失尊贵的小溪里,我仿佛看到了江南女子那纤柔的身材,在娇嫩的双手的轮换间流泻出一种古朴的美。在美妙的音符里,我听到了同里遥远的历史,看到她所透出的清丽可人的神韵和孩子般的可爱,感受到她朴素中透出的淡雅之气。

向前走去,那一块块大小一样的青石板构筑的小路和石桥,古朴、娴静、洁净、壮美,此时的我既能感受到古人的智慧,还能感受到他们辛勤劳作时的每一滴汗珠,流下……渗入石块中。那石块在潜移默化中分明升腾出一种力量,在千百年的风霜面前不曾畏惧,像一位身披铠甲的将军,守护着同里。我还能感受到另一股更强大的力量,那就是源自古人的勤劳的品质已深深扎根于同里人的心底,这时候,我才明白了一种精神可以影响人,千年,万年……。

踏着青石桥,我来到了园林之中,那雕刻精美的门窗上留下了太多太多的岁月痕迹,触摸其上,我分明听到古人的心跳,我不敢呼吸,怕那声音会偷偷地溜走,在一瞬间就成为永久的回忆……那小姐的闺房还透出那份秀气,那位小姐一定美若天仙吧;那古筝那雕花床,有意无意间却散发着书香幽雅的气息,令我顿觉心已离开身体,在狂热地拥抱和亲吻每一寸土地了。

据说,同里原名富土,同里人不想太张扬,就用拆字法把富字拆成同和田(富的旧时写法没一点),再用田和土组成里字。小镇的名字如同同里的景致也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。

走出同里,回眸刚才的一切,才发觉那些只有在雨中才更加真切的东西,已汇成一股暖流,溶入我的血液中,成为生命的最完美的一部分。

在雨中,同里是一种朦胧的美丽!

初三作文 篇6

他是一名亡灵盗贼。一个乡下小服的盗贼。这个服务器S3快要结束前2个多月才开放。 他升到70后,穿着蓝装刺杀套,腰带戴着愈树者,手拿一闪和一把绿色龙牙,唯一一件荣誉装备就是PVP的勋章。

他和他的S1套法师和S1套牧师队友,在第一周内,就打到了1850。

很多人不相信,因为当时他们的对手都基本是S3级别的,但是他们却能创造奇迹。所以很多人说他刷分。但是他不计较。

当他穿上这个服务器第一件S3肩膀时,依然拿着一闪。

他似乎从来不去副本,上线时间也不固定。但是唯一固定的就是他上线只出现在2个地方。奥门口和竞技场内。

奥门口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。也难怪,一个乡下小服,"高手"都还没成长起来呢。

他的技术出类拔萃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但是通常一个技术好的玩家,难免都会有一点嚣张。但是他没有。他能花上几个小时,帮助打不过他的人讲解打法和套路。他会耐心教一些新手盗贼偷星,破甲不破闷。

你们相信吗?他总是会在奥门口给大家带来快乐。独特而搞笑的言行,精湛的PK技术。有无数人愿意和他决斗。大家都说,全力以赴输给他,输也输得痛快,一点也不觉得窝囊,因为在奥门口出现的人,都已经认同他,一名技巧精湛却经常娱乐大众的盗贼天才。

他经常会用很多搞笑的套路来打倒对手,不可思议的让人打得高兴,打的开心。就算输,也输的开心。

有时候,用尽全力以后笑着打字打出"日",也是不错的感受。

在S3结束前一周,他的贼法牧队的战绩是87—9。战场组亚军。贼术组合比较差,是30名。

他是一个从来不会推辞的人。S3时代,有人请他帮忙代打,他从来不拒绝。按理说,代打的价格都应该很高才对,可是他代打一个肩膀的价格是____300G。于是乎,联盟和部落的SS,几乎人手一个肩膀。一位手拿千年之刃的盗贼,居然也能穿S3肩膀,这不是奇迹是什么?

他经常说他喜欢这个游戏,更是希望通过自己,来帮助大家。因为他在帮助人的过程中,也得到了快乐。他代打的价格—300G,总让我联想到南北战争中<>。

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不过到最后,他拿到了铁甲龙,却没有钱学骑术。一名他陪着打到肩膀的FS朋友过意不去,很好奇,他代打的那么多G哪去了。他答曰:昨天XXX没有钱买鸟,我给了多少多少。今天XXX想FM,我给了他多少多少。FS朋友很感动,强X他5000G学骑术,他也没客气。

S4开始后两周。当他拿到肩膀的那天,基本整个服务器的PK高手都来为他祝贺。

你能想象吗?凭借一人之力,让奥格门口人人都是朋友,从来没有人因为PK发生口角,从来没有人骂过对手一句"垃圾"。就象他坚持的一样———"PVP的乐趣是通过对战来交流的友谊,更是一种尊重。"这已经成了这个乡下小服的PVP公约。

可是他突然消失了。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。

门口决斗的玩家经常彼此询问他的下落。

直到一个月后他现实生活中的朋友,偶然上他的号告诉了人们他的故事。

他在建立这个亡灵ID之前,就得知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。

他明白自己时间不多,不过他并不恐惧死亡。他决定用他大学时玩过的游戏。_WOW陪伴着,来让自己最后的人生,充满快乐。

他在WOW的世界里,无疑就是盗贼的骄傲。他通过PVP得到快乐,同时也让大家明白了什么才是PVP的精神。

奥门口的人,为他的ID举行了葬礼。他的朋友开着他的号走在前面,后面跟着一大群联盟部落的PVP爱好者。当这一名角斗士盗贼躺入棺材时,大家似乎又回想起了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。

"重要的不是胜负的本身,而是每一个对决,每一个控制与反控制带来的快乐,以及人们相互尊重的感觉。"

祝愿你,能在天堂安息。

初三作文 篇7

在我家院子后面,有一个小小的园子。不大的一块地方,却种了不少泼辣的草花,也长了许多杂草和野花,虽不名贵,但花开时节,五彩缤纷的,却也热闹,为我家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情趣;我在许多作文中也提到过它们。但是,我却从未提及那儿的一棵老枣树。 我之所以避讳它,是因为它太老太丑了。据说它的年纪比爸爸还大些;从我记事起,它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:矮矮的树身,歪歪扭扭的畸形的树干,上面还长满了疤,一块块儿向外突着,像蟾蜍身上的毒疙瘩,让人唯恐避之不及;树叶不多,稀稀疏疏的,连它的树冠都是往下倾斜着长的,仿佛它也觉得在这个花草遍地的地方有些自惭形秽,抬不起头来了。

我一直不明白,妈妈为什么要把老树留在园子里,看着它,只能让人想起丑陋、厌恶之类,绝对与美无缘。连同学们来家里玩也都笑话我:“刘金娟,你的审美观确实高人一筹啊,用这么一棵宝树作镇园之宝啊,呵呵。”

有一天,当我再次向妈妈抱怨时,妈妈笑了:“孩子,你看这些花啊草啊长得好看吗?”

“当然好看了,就这老树难看。”

“你知道这里面也有老树的功劳吗?”

“它的功劳?”我不解地问。

“是啊,”妈妈解释说,“有了它,院子里才有了小鸟儿落脚的地方,鸟儿们才愿意来——鸟儿来了,给花儿草儿捉去害虫,才有了鸟语花香;树叶落了,化作春泥更护花,花草有了肥料;还有,有了高树,景致才有了层次,高低错落,这才更美——你看,它才是这个园子中最重要的。”

听了妈妈的话,我似乎悟出了一些什么。回过头来,再看看这棵老树,忽然觉得它不再那么丑了:在和煦的春风中,它立在那里,还是垂着头,显得那么谦逊,伴着纷飞的蝴蝶,和着清脆的鸟鸣,一切显得那么和谐,那么自然,仿佛它就是这个园子天然的一部分,浑然一体,密不可分。

这儿真的不能没有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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